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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酸染色液试剂盒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特点

发表时间:2023-03-09  |  点击率:166
  抗酸染色液试剂盒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我国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指使用医疗器械为他人提供医疗等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依法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等。
  
  抗酸染色液试剂盒体外诊断试剂性能特点:
  
  1、分析性能:主要包括精密度、准确度、灵敏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等性能。
  
  2、诊断性能:对被检测物质的敏感性与特异性程度。
  
  3、稳定性:产品的效期、运输稳定性、开瓶稳定性,以及加速稳定性等。
  
  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抗酸染色液试剂盒体外诊断试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销售、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这样的体外诊断试剂外包装大多只标示产品名称及批号,不标示诸如医疗器械注册号、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等信息。
  
  2、未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的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项包括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规格、主要组成成分、预期用途、产品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进口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地址等……”该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许可事项变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形予以处罚。”
  
  3、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过期失效后未延续的情况下依然用旧证生产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定性为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不管生产、经营还是使用都违反了相应规定。
  
  4、外包装未标示批准文号,却标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应按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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